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

个人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一)出资人的身份证明:出资个数没有什么规定,身份证明必须要真实有效的。

(二)企业名字:公司名字在本地相同及相似行业中必须要不相似。

(三)企业的登记地址: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必须真实有效,租房合同,购房合同都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大多数写字楼和住宅用房都可以注册一家执照。

(四)企业从业项目范围:经营范围可以撰写近期要开始的经营项目范围,也可以是未来打算从业的范围。

一、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条件

工商注册服务中心依据多年为客户代理注册公司的经验,将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整理如下:

1、外资公司股东

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

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2、外资公司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3、外资公司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公司注册资本

中国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普通的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且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次出资不低于20%,其余可在两年内出资。

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公司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6、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7、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

8、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9、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10、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1、法定代表人

外资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此外,外资公司涉及到特殊行业审批时,各行业许可审批的条件也不尽相同。

二、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管理型企业: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二》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基金型企业: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私募基金设立要求: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