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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必须分居三个月吗

来源:纷纭教育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一、如何才算分居两年

分居两年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客观情况,比如工作需要两地分居;

2、分居必须连续计算,必须年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4、夫妻分居两年后,必须有相关证据证实;

5、证据是判决案件的基础。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

二、关于分居两年如何判定

分居两年判定的方式: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两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即可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分居状态?

(一)分床不分房

有些夫妻感情不和,想分居,但是由于条件问题,仍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只是分床睡,这种情况很难证明夫妻两人属于分居状态,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有无其他证据证明,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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