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既遂判刑标准及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况,刑罚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与一般诈骗罪相比,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侵害的客体涉及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法律分析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规定如下:
(1)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犯罪行为仅仅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而一般诈骗不是使用这种形式,多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现形式更具多样化。
2、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公司财产所有权。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既遂判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可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犯罪行为形式和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以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为表现形式,侵害的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则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为表现形式,侵害的是公司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