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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来源:纷纭教育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

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选择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权利。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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