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个月离婚,彩礼不能退,但如果没有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则需要退。不退彩礼的情况:已登记结婚并同居、未登记但同居2年以上、未登记但同居并生育、未登记但同居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婚约期间婚约人死亡。结婚一个多月就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彩礼导致了生活困难,就需要退还。以下是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了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