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权利,但行使权利需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改建住宅为经营性用房需得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转让专有部分同时转让共有部分的权利。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的管理措施。
法律分析
商品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可以注册公司。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将住宅商品房改为经营性用房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拓展延伸
以商品房名义注册公司的法律及应注意事项
以商品房名义注册公司存在法律和应注意事项。根据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用于居住和办公,不被视为合适的场所注册公司。然而,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合法的使用权、符合规划用途等,有些地区允许以商品房名义注册公司。但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保商品房的法律地位和产权清晰,避免纠纷;其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从事不符合商品房用途的经营活动;此外,还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和税务义务。因此,在考虑以商品房名义注册公司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以确保合规经营。
结语
以商品房名义注册公司需谨慎,应遵循法律规定。商品房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但需保证安全和不损害其他业主权益。转为经营性用房需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转让时,共有权利也需一并转让。业主应遵守法律、管理规约,保护环境。注册公司需满足条件,确保产权清晰,遵守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和义务。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