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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立案

来源:纷纭教育

离婚时,一般是要向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户籍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另一方的情形属于以下所列情形之一,则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2、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的;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被监禁的。

一、结婚一年离婚如何处理

结婚一年,离婚处理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由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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