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纭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宅基地是否具备遗产继承资格

宅基地是否具备遗产继承资格

来源:纷纭教育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只有房屋可以继承。继承诉讼的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条件,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受诉管辖。继承人不愿参加诉讼但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放弃继承的不列为当事人。起诉时只起诉部分继承人的,应追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当事人可申请追加。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谁是继承诉讼的诉讼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只要符合这四个要件就应当予以受理,告一人还是告数人,告与不告都是当事人的权利。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

结语

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不被允许。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处置。因此,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然而,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对于农村房屋继承,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实践中会因继承人身份不同而产生不同结果。继承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有多余的宅基地,应依法收回。继承诉讼的诉讼主体应满足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包括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权。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起诉,应予受理,并可追加其他继承人或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