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由的检查人员查看是否已经的确死亡!然后由的执行人员负责把死者移交给死者家属,最后由死者家属自行处理。如果没有家属领取,才由执法人员负责火化,最后等待死者家属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四十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