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是由谁做出的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即可认定是医疗事故: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