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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来源:纷纭教育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请求要求对方支付如下费用:1.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7.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下:1、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退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伤者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索赔: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残疾用具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进行处理?

一、报案。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抢救伤员,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查勘定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报案以后,会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的工作,如果是在外地出险,可以委托当地的保险公司完成。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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