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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太高会怎样

来源:纷纭教育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可能会属于高利贷的范围,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如果借款利息或者逾期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

一、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有哪些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该如何确认

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确认:法律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该利息为无效利息。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哪些问题

1、利息问题。合同的利息可以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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