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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怎样赔偿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受理。故,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可能的损失不赔偿,只是被转卖但未损坏的物品也不用赔偿,精神损失也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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