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企业开具时,其上需要盖专用章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所以不能盖财务专用章。
的意义和作用如下:
1、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分为普通和专用:
1、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2、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
3、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类型有哪些?
1、专用
专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领用专用开具。
2、普通
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联。
3、普通(卷式)
普通(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4、机动车销售统一
机动车销售统一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
5、通用机打
通用机打、通用手工主要适用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6、通用定额
通用定额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收取停车费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