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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来源:纷纭教育

一、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什么

1、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向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二、异地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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