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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的上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15天上诉期,从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各自计算。

比如原告10日收到的判决书,原告从11日开始计算,被告是22日收到的判决书,被告的上诉期从23日开始计算。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指定的期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四条 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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