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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没有诉讼有效期

来源:纷纭教育

劳动仲裁案件是有诉讼有效期的。如果当事人要依法起诉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就生效。

一、劳动诉讼争议时效为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仲裁裁决的生效日为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第十五日的次日,也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的胜诉权丧失之日。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内(不含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三、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即仲裁裁决生效日之前)。

二、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送达后不立即生效,但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向人民起诉调解书的内容,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起诉。

三、工伤事故调解中调解调不成功还能起诉吗

如果工伤事故调解的事实与实际不符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如果属于劳动仲裁裁决前的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不能直接起诉。当事人之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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