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的读音是:wǔ quán。
五权的拼音是:wǔ quán。 繁体是:五權。 注音是:ㄨˇㄑㄨㄢˊ。 结构是:五(独体结构)权(左右结构)。 简体是:五权。
关于五权的成语
篡位夺权 兵不厌权 权时制宜 权变锋出 权宜之策 三三五五 权均力敌 窃势拥权 揽权纳贿 权宜之计
关于五权的造句
1、门内北边设招待室,又东辕门悬“五权”匾。
2、它直接继承了孙中山“五权”思想的核心要素,即实行权能分别。造就万能。
3、随着中国民主的发展,孙中山先生的五权思想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4、五权分立思想是孙中山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
5、孙中山先生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五权”理论。
五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五种重量单位。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五权[wǔquán]⒈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五种重量单位。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二、引证解释
⒈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引《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⒉五种重量单位。引《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銖、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銖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⒊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引孙中山《五权》:“五权,分立法、司法、行政、、考试五权,各个。”
三、网络解释
五权五权:分有治国五事、五种计量单位、国民五权。综合释义: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銖、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銖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五权,分立法、司法、行政、、考试五权,各个。”网友释义:五权:分有治国五事、五种计量单位、国民五权。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3.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五权,分立法、司法、行政、、考试五权,各个。”汉语大词典:(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3).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五权,分立法、司法、行政、、考试五权,各个。”其他解释:1.(1)谓将帅之五权。《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熟,而用财欲泰,是之谓五权。」其他释义: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2.五种重量单位。3.指时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关于五权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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