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分手抚养权归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未满两周岁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放弃抚养权有效,但需负担抚养费直至子女生活。若直接抚养方无力负担费用且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一.未婚生子女方要分手抚养权归谁
1.未婚生子女方要分手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六周岁以下的,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可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未婚生子女一方放弃抚养权是否有效
1.未婚生子女一方放弃抚养权有效。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一方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生活。
2.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未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应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可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于未婚生子女一方放弃抚养权的情况,该放弃是有效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无法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且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人民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