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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否有权放弃孩子的监护权?

来源:纷纭教育

父母是不可以选择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但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相关人员或组织申请,经人民依法查证属实的,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权,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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