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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会有人核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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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人核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会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轻则会被取消获奖资格'重则还会被严肃追责处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一般情形下需要半个月。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评审结果报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评审结果报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贫困生界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评审结果报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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