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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营管理合同(6篇)

来源:纷纭教育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国际商务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间客房,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xx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xx项的。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xx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江工商格式备案字_________-16-00-01

  管理单位:江山(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_____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_____,场内_____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_____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 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天拓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输市场不断变化的形式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购置的重型油罐车二辆,自愿加入宁夏天拓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运输经营。加入后牌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车号为宁A31556、宁A31081。

  二、经营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经营期内每月向甲方交纳经营管理费20xx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法规。

  2、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3、对严重损坏国家和企业利益,拖欠应交税费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义务

  (1)按有关财务规定,向乙方提供定额货运票据[代扣税]。

  (2)在乙方按时交纳足额的各项税费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代办车辆所需的证照手续。

  (3)为乙方代办年检、年审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商务纠纷,切实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乙方有偿提供油、材料供应、车辆维修保养及停车场地、冬季加水及车辆用水。

  四、乙方的权力

  (1)管理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选择车辆维修、保养车厂点、燃油材料。

  (3)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后,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处明手续,由于其他原因未按其办理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甲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五、乙方在承担载客载货所发生的死、伤、货损、货差、交通事故、商务纠纷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并承担事故引起的一切刑事、民事、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六、定期进行二、三级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按时参加年审、年检和安全学习活动,保证行车安全,发生行车事故费用自理,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处罚从保险公司赔偿中扣除。

  七、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指令性计划任务和抢险救灾等重大政治任务。

  八、乙方经营车辆必须参加司乘、车损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投保额必须在二十万元以上,乙方在及时交清各种税费办理规定的保险后,甲方再予办理所需的证照手续。

  九、乙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电话、电报通知甲方,同时报告保险公司和当地交警队,对隐瞒不报案者或自行延误者后果自负。甲方接到报案后即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派出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因故造成停运、无论何种原因应交纳税费不予核减。必须承担车辆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及经济纠纷。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双方必须共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A、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合同期的产权转让他人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一切有关车辆证照,报车管部门注销车。

  B、拖欠交税款两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牌、证、照交主管部门,扣留车辆。

  C、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A、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B、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C、由于国家调整。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xx-5000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合同期内,双方发生纠纷,应通过平等协商、调解解决。

  2、协商调解无效,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十三、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双方协商解决,可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做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解释权属宁夏天拓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宁夏天拓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_______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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