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县 乡 村 组户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 县 乡 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 村 组 户主 ,水田 丘,
田亩名称
面积 亩。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 16 年,(即 年 3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四、 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经公开竞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现将公司的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发包方将公司的生产、销售等发包给承包方经营,承包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发包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发包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二、经营方式
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止。
四、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每年为 万元(大。承包费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不得拖欠。
2、承包方应按月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考虑到春节及麦收对生产销售的影响,将全年分为11个自然月,每月应支付的承包费按照年承包费平均到11个月计,其中每年的春节期间和麦收期间各按半个月计算。每月7日前缴纳当月的承包费。
五、保证金
1、承包方在年月日分两次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
2、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由发包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1、发包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4、对承包方有财务监督权以及资金使用监管权,并有权设置相关人员专人专员进行监督审计,实施随时的动态监控。
5、发包方必须保障承包方能够健康持续经营。
七、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承包方应当合法经营,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各种税、费。
3、承包方应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每月如实向发包方上报财务报表。
4、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承担。承包方对承担承包经营期间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负责。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
5、承包方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在不影响现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有权统一调配人员管理,并承担工资、福利、保险等。
6、承包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承包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涉及发包方的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7、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发包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8、承包方不得以发包方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融资、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发包方利益的行为。
9、承包方应当保守发包公司的商业秘密。
八、特别约定
1、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义务互相帮助融资、还贷,双方之间是有偿拆借,等额等时间互相对抵,每年年终平衡。
2、公章归发包方保管,承包方可报批登记使用。
3、发包方提供截止到 年及财务表,经双方确认后,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努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各项目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4、承包经营期间,发包人对承包经营状况实施监管,对每月经营成果实施动态平衡考核。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
(2)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承包方有下列(包括但不限于)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1)不按期支付承包费的(特殊情况除外);
(2)违法经营或者超许可经营以及进行掠夺式经营的;
(3)侵害发包公司固定资产,损害公司名誉的;
(4)其他违约行为。
3、双方提出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4、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
十、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承包方侵害发包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发包公司损失;反之亦然。
十一、附则
1、承包经营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若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成文签字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与承包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万元,其中__年__万元;__年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元;___年为___元;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
9.产值指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
第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1)_________。(2)______.(3)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1)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 包 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大明机制砖厂的生产、经营等工作,应乙方要求,经甲方慎重考虑,甲方将从大明村委会承包的大明机制砖厂的生产、经营等的承包权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事项:
1、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2、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方就认定乙方为大明机制砖厂的法定负责人,承包采用大包干的承包方式,核算,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主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3、乙方生产管理人员由乙方自主负责安排。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对现有设施进行清点,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添制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废除。
二、承包期限:
三、乙方上交甲方的承包金额及有关事项:
1、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含砖厂建厂时租用二组稻田所付的`稻田补偿)。
2、乙方签订合同后须缴纳一年的承包金,一年承包期满后如续包,须在第 年开工生产前缴纳该年的上交承包金。
3、如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经济往来时,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双方都不计利息。
4、甲乙双方在承包交接时,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与甲方进行协商,办好交接手续,处理好债权、债务及物资转让等。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生产条件一律以现状为准。泥土资源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负责道路及周边关系的协调,以保证乙方正常生产,乙方在生产时,要妥善处理好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
五、乙方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正常缴纳国税、地税等,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性的关闭停产,由国家相关部门给予的直接损失补偿全部由乙方所有,间接补偿乙方得补偿款的 %
七、本合同条款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外,其内容不得变更,如单方违约,处以违约罚款壹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方: 村 乙方:
议定事项如下:
一、 承包名称: 镇 村砖厂; 生产项目:生产红砖。
二、 承包方预交承包砖厂资产损坏、丢失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三、 承包期限为四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收取承包金为一年,每年的承包金为 万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11月30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金,如果11月30日前不交承包金,属违约。
五、 如果砖厂经营不善、砖价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干而违约,甲方会扣掉风险抵押金柒万元。如果土区不够,村上负责提供生产砖的土区。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在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后返回风险抵押金 万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义务:提供生产场地、生产用土、轮窑、生产用房、办公用房、机井、变压器、水泥电柱、机器生产工具物资等资产详见 村资产交接单,甲方不提供交接单以外的任何物资,提供期限为连续四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方式。
2、 权利:甲方有权定期监督轮窑、厂房、机械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缴国家税金、土地使用税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费、管理费……(凡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收税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对生产资料负责保管维修。
3、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维修好轮窑、厂房、机械等设备。
八、 以上事项望双方执法守法,遵照执行,不得违约,谁违约谁承担责任,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九、 本合同未列入事项,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 法人代表: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草原承包合同(样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
的积极性,明确草原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物权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草原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放牧场______亩,割草场______亩,人工草地______亩,其它草原______亩。
草原等级:____ 。
承包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承包示意图(附后)。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50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载畜量
根据草畜平衡有关规定和承包草原的实际情况,该草原可以全年饲养______羊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2.承包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对承包草原进行各项建设,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乙方饲养牲畜数量不得超过草畜平衡核定标准,不得改变草原用途。
5.乙方有义务保护、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草原(农业)管理部门对承包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8.乙方有义务缴纳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乙方经营使用草原的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3.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草原和破坏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的行为。
4.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帮助排除和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 甲方有权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所收费用应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的重大改变,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
七、违约责任
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⒉ 乙方出卖和非法转让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权宣布买卖与转让关系无效,并责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经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可责令乙方拆除,并责其恢复植被。乙方毁坏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护建设等基础设施,应予赔偿。乙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对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力,因超载过牧、掠夺性经营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产力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七、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并盖公章) 乙 方(代 表 人):______(签字并盖章) 鉴证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并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草原承包示意图。
甲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为支持乙方经济发展,甲方先后向乙方发放贷款______笔,借款本金______万元,截至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计______万元(借款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附件一)。借款到期后,乙方无力偿还,甲乙双方就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借款事实及本金、利息金额和该借款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事实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以该村的机动地平方______米(折合___亩)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抵偿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抵债土地进行丈量并绘制抵债土地示意图,抵债土地面积以双方丈量面积为准。抵债土地示意图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二。
四、宗地位于该村___方向,东西长___米,南北长___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土地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五、对甲乙双方达成的以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协议书附件三)。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
六、乙方保证对抵偿债务的土地拥有权并且享有以之抵偿债务的合法权利。
七、抵偿债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内容。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而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协议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与其他信用(联)社合并,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绝收或者减产___%以上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一年;减产___%以下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半年。
十一、延长抵债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书面通知的,该通知交邮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协议抵债期限开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对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五、甲方采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村民有优先承包、受让、承租等权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无人承包、受让、承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让、承租抵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负责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的签订、流转款项的收缴等工作。
十八、在本协议履行间,因抵债土地所发生的农业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农业税费。
十九、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毁损、灭失而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收益的范围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财产抵偿债务。
二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因需要征用抵债土地的,征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优先偿还甲方未受偿部分的款项。甲方受偿后剩余部分,归还乙方;甲方受偿后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负责偿还。
二十一、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协调好村民的相关工作,保证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二、对甲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乙方无权对协议内容进行干预。
二十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逐户通知抵债土地的现承包人,向现土地承包人说明抵债事宜,做好现承包人今后年度继续承包、受让、承租土地的宣传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费。
二十四、抵偿债务期限届满,在土地未毁损、灭失和被征用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土地交还乙方。
二十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二十七、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宝丰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为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共同拟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对协议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乙方对协议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乙方已经认可甲方的解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详细情况说明
2.抵债土地示意图
3.乙方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乙方:村民委员会: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属的 餐饮经营项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及承包的项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经营的场所是位于 主楼区的餐饮部,具体承包项目是后厨、餐厅(含宴会包房),建筑面积 M2,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2. 甲方发包应提供的条件
2.1 保证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路三通;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气(冷、暖气)、用电、用水,乙方按市场价格付水、电、气费用;
2.3 保证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财产不被第三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2.4 负责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特种行业、环保、卫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和证件手续及承担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费用的交纳。承包经营项目所发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2.6 乙方经甲方授权以发包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但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均需报经甲方签字同意。
3. 乙方承包应具备的条件
3.1负责承包经营项目按国家旅游局三星级饭店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装修中应考虑消防安全,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
3.2 聘请职业经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管理规则;
3.4 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 万元,流动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额的确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费的平均额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为支付日。
6. 承包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7. 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承包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承包期满时或合同解除时,收回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保护乙方的承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3 甲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应负责周边的治安环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属人员及其他人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应协调解决。
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的自主经营权;
9.2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9.3 乙方有权收取承包经营收益;
9.4 如因国家建设征用所承包的场所或国家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行规申请补偿;
9.5 在不变更本合同承包条件及承包内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转包、转让,但转让、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9.6 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承包需要可对承包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设的他物归甲方所有;
9.7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经营的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给予赔偿。乙方经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费一个季度并不能及时补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力交付承包金,甲方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承包金适当减免。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进行折旧,甲方视折旧余值及完好情况适当给予补偿;
11.2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11.3 在承包期内,因不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连续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电、停气,甲方可免除乙方相应天数的承包费;
11.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应按实际用量,以表计算按市场价格缴纳,在每月的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若拖欠2个月,甲方有权拒供,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11.5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6 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淮河饭店现有区域自营或允许他人经营与乙方承包经营的同类项目,淮河饭店新增区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与甲方有抵触的经营项目。
12. 违约责任
12.1 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外,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方应承担总承包金的 的违约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对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释:
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国家建设征用或国家改变。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15.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装修费用及购置设备、设施预决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关书面通知;
甲 方(盖章):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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